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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8届广交会展位招展事宜通告

现将第108届广交会进口展招展事宜通告如下:

一、 108届广交会展出时间: 

第一期:2010年10月15-19日

第三期:2010年10月31日-11月4日

二、 108届广交会展出地点: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中国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

第一期:B区9.3号展厅和10.3号展厅部分

第三期:A区8.1号展厅部分

三、 108届广交会展览面积

第一期:1.5万平方米

第三期:5000平方米

四、 108届广交会参展展品: 

第一期:机械设备、小型车辆及配件、电子信息及家用电器、五金工具、建材及厨卫设备、原材料。

第三期:食品及农产品、医疗设备及医药保健品、个人护理产品、日用消费品、装饰品及礼品、纺织品及服装鞋类等。

五、 108届广交会展位价格

展位按光地和标准展位两类形式出租,光地展位价格为3000元人民币/平方米,标准展位(9平方米,含标准展具配置)价格为30000元人民币。其中对联
合国公布的最不发达国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的参展商,给予免收展位费的优惠。

六、 108届广交会参展申请

(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参展条款》(详见附件2)的境外企业,均可申请参展。

(二)申请方式
企业可以直接向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进口展区招展总代理福建荟源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代理)报名参展,也可以通过总代理设置的招展分代理参展(参展申请表见附件3)。

(三)参展企业和参展展品要求

1、参展企业必须为根据适用法律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合法注册3年以上(含3年)的公司,且须提供公司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参展展品须属于《第10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目录(进口展区)》范围。

3、参展展品须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生产,且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复印件。

4、参展企业在筹展时间进馆布展前,必须向组展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出示所有展品的海关清单或ATA单证册等原件,并提交相关复印件后,方能进馆布展。

(四)108届广交会招展时间

参展报名申请的截止时间:第一期:2010年8月15日;

第三期:2010年8月30日。


 




发布时间:2010-09-01 03:09:25